司法局关于开展 法治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鹤壁市司法局按照自身职能,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加大对淇县庙口镇葛箭村的法治帮扶力度,经局党组讨论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聚焦法律扶贫,聚力创新服务,聚神乡村振兴,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平安乡村建设,保障群众享有均等公共法律服务,为乡村振兴的蓬勃发展出力添彩。
(二)基本原则
一是法治帮扶实施对象精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紧紧围绕葛箭村不同层面的群众法律政策因素和服务需求,精心制定针对不同项目和具体对象的法律服务举措,有效发挥示范、辐射、带动效应,促进工作高效有序、稳妥扎实开展。
二是法治帮扶策略精准。坚持因地、因人、因事制宜,以需求与服务精准对接为前提,推行精准识别、精准服务和精准帮扶,提供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为葛箭村平安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法治帮扶运用资源精准。将助力乡村振兴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统筹整合运用系统内外各类资源力量,主动融入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帮扶工作格局,着力打造多元参与的整体协同机制。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紧密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以法治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为目的,开展以供给精准化、服务个性化、项目化为主的法律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切实帮助已脱贫户落实政策待遇、维护合法权益、开展生活自救;帮助各类集体经济开发项目防范风险、顺利实施;帮助特殊人群去除思想包袱、融入回归社会;帮助乡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到2023年底,法律顾问配备率和法律服务需求全覆盖,司法局机关干部同葛箭村党员结对帮扶实现全覆盖,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在乡村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村民合法权益保护。组建法律服务队,对葛箭村村民开展走访调查,采集家庭收支、健康状况、入学务工、法律维权等家庭基本信息和帮扶需求,重点排摸追讨薪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伤害赔偿、赡养抚养、生产经营、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按户建立人口基本信息台帐以及法律服务需求档案。全面梳理国家、省、市、区制定发布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法律帮扶工作手册和人口权益保障清单,调查了解政策享受和相关法律实际落实情况。积极提供个性化法律维权帮助。加强法律服务力量配置,配齐配强乡村法律顾问,推行“家庭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和帮扶人员进村入户,依据他们法律服务需求,按照“一户一策”建档要求,以项目化方式,精心制定落实法律服务方案,分类建立基础工作台帐。对因发生重大事故遭受严重损害的,依法界定侵权责任,协助办理调解诉讼、申请救助基金,帮助获得补偿;对因病、因残致贫的,帮助获得医疗政策保障和临时救助,促进其病有所医、残有所养;对因遭受非法侵害致其合法权益严重受损的,通过法律手段为其维权、申请赔偿补偿;对因遭遇意外损害的,依法依规帮助办理财产保险理赔;对因债务或经营受损的,依法提供法律救济,帮助其防范经营风险、避免和挽回损失;对于子女不履赡养(抚养)义务的,帮助追索赡养费、抚养费,落实赡养(抚养)责任。对梳理列出的法律帮扶重点对象,要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加强日常关注,做好跟踪帮扶,及时落实法律帮扶工作。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力度。要加大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司法所、村内法律顾问,联合第一书记和村两委干部,建立法律扶贫微信群,推送国家政策、解答法律问题、了解生活动态。突出加强精准法律服务,为从事农业生产、外出务工、创业经营等活动者主动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服务;对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社会救助和保障政策,以及粮食补贴、农机补贴、生猪补贴、土地流转等直接利益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积极帮助协调落实;主动参与依法打击坑农、骗农、害农行为以及“三农”领域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所有村民纳入法律援助对象库,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进行法律援助,健全农民工讨薪等法律援助机制、依法依规减免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等费用,帮助其运用法律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二)特殊人群法治帮扶。组织开展特困家庭帮扶。在总结帮教帮扶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对监狱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后续照管对象等五类特殊人群中困难家庭、子女失学辍学的,建立和监狱、戒毒所信息互通、结对帮扶机制,要拓展特困帮扶救助资金筹集渠道,对特殊人群特困家庭经常性组织开展上门走访、送温暖活动,及时帮助解决家庭生产生活困难,重点关注未成年子女入学和生活状况,主动联合教育、民政等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切实防范失学、辍学、流浪问题发生。做好特殊人群安置就业服务。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解戒人员生活安置、就业推介等回归衔接工作,协调做好特殊人群中贫困人口甄别认定和建档立卡,帮助对接落实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扶贫政策,促进其融入社会、正常生活。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给予就业创业扶持,提供必需法律服务,帮助其生活走上正轨。
(三)结对帮扶刚刚脱贫家庭,防止其返贫。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扶上马送一程,运用大走访形式,积极发动局机关人员、警察、律师、公证人员等工作人员,开展防止返贫公益志愿行动,面向村内容易返贫的残疾人、妇女儿童、孤寡老人、重病患者等,特别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人群开展帮扶和送温暖活动,以部门或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以服务机构为单位,分别挂钩帮扶1-2个家庭,重点资助解决未成年子女入学困难;鼓励个人名义或多人自愿组队形式自行开展结对帮扶,搭建一定规模数量的固定帮扶对子,广泛开展防止返贫社会志愿行动。注重“造血”,而不是“输血”。在开展物质帮扶、精神关爱、心理咨询等公益性活动的同时,提供法律政策宣讲、家庭生活向导、入学子女教育等方面人性化服务,积极引导司法行政领域社会力量关注,提高帮扶实效。建立健全结对帮扶统计、报送制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效果实。
三、组织领导
(一)统一认识,广泛发动。要以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助力葛箭村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加强宣传发动,切实将全局所有人员的思想、行动统一起来,要增强主动性和紧迫性,以积极姿态和昂扬斗志投身法治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中去,充分展现司法行政机关强烈的责任担当和优良的作风形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法治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作为2021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落细分工,落实责任,落小措施,确保工作组织到位、推进扎实。要发动和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向葛箭村倾斜,深入村居百姓提供法律服务;要对照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具体化的工作方案及措施,要健全组织体系,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和推进法治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三)培植典型,加强宣传。要以项目化为抓手,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好举措好做法及时提炼、总结推广。要针对不同法律需求和法律服务特点,按照“一户一策、一类一案”,制作法律扶贫典型案例汇编,为推进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引。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准确宣传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帮扶助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工作举措以及实际成效,加强动态信息报送,及时生动报道各条线各部门的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讲好司法行政好故事,展示司法行政好形象。
(四)科学评价,加强考核。要建立法治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数据统计、评价考核、督查通报等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跟踪督促整改,严格考核问责。组织开展工作项目创新奖评比,将优秀项目列为单位综合考评和评先评优的重要方面容,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有效激发系统上下为民谋利、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鹤壁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3日